本报讯(记者吴江)4月9日下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市委书记罗增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魏文通,市委副书记余先河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18年全市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听取了各区县委书记、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社会评价等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X”责任清单。
罗增斌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持之以恒严明纪律规矩、严抓正风反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是从监督检查、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来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坚决打好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攻坚战,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罗增斌要求,要突出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一要严明纪律持续彰显“不敢腐”的震慑。必须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紧扣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地落实,对“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腐败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导向。二要源头防控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做深做实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市县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针对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制度机制漏洞,加快通过深化改革来完善规章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三要涵养政德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坚定以政德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廉洁文化引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强化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罗增斌强调,要着力巩固提升,持续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要突出抓好精准发现。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暗访督查中心优势,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摸清吃透基层一线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心中有数。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市县党委巡察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巡察方式,抓好专项巡察。要不断深化阳光问廉监督模式,引领带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凝聚形成“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二要突出抓好精准惩处。紧扣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着力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通过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要突出抓好精准施治。要持续深化“三级联查”“一案双查”“黄橙红”三牌预警问责等机制,压紧压实县乡两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问责不重视、不整改、不落实的人和事。
罗增斌要求,要强化破障清阻,在整治“中梗阻”中不断把改革发展推向深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中梗阻”专项治理纳入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战略举措,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要紧紧围绕深化机构改革,严明改革纪律,严格落实中央、省相关部署,坚决防止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发生。要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领域“中梗阻”专项治理。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细化举措,逐一整改。要全面梳理排查“中梗阻”问题线索,集中纠正一批、坚决查处一批,在见人见事中体现专项治理的强大震慑。同时要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选树一批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标兵,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罗增斌强调,要扛牢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内部防控机制。要把转变干部作风、推进扫黑除恶、惩治基层“微腐败”作为治理的工作重点,逐一研判、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结果,以务实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罗增斌强调,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但“专责”并不意味着“全责”,不能代替“主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主责”与“专责”的关系,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反腐败各领域全过程,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又要干好主体责任“分内之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市委将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规范化建设年”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大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相互协调配合,加快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市委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正风肃纪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各区县委书记、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各区县纪委书记、经开区纪工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以及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巴中日报社纪检组长、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纪检组长、市中心医院纪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