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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巴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9/30 9:25:53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巴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普查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要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信息。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

二、依法开展普查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求组织实施。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扎实开展普查各阶段各方面工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对普查中的先进单位、优秀人物与典型事迹应给予表扬。

三、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机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巴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强化信息对等、资源共享,宣传、公安、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农村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信息和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料。电力、燃气、自来水、通讯公司等单位,要支持配合人口普查机构依法搜集利于普查工作开展的相关信息资料,探索共建共享普查数据库。

加强质量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普查工作细则》,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做实做细各阶段工作,加强对人口总量、流入流出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等重点指标数据的质量防控。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进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要严格问责。对弄虚作假、违规干预普查工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落实普查保障

确保普查经费。巴中是劳务输出大市,青壮年外出务工多,且流出人口情况复杂,增加了全市人口普查工作难度,普查工作将选用一定的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任务较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普查工作主要集中在2020—2022年,各区县要根据工作需要,分年度确定普查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分年度足额拨付,以确保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保障普查物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采用电子化设备采集数据。各级政府普查机构要改善提升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确保每个普查区配备好数据采集终端设备(PAD),确保普查宣传资料等普查物资落实到位。各区县要将本次普查必需的各种物资、设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普查机构要提早谋划,提前将普查所需物资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整个普查有序有效开展。

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以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等方式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要求,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两员”业务素质直接决定普查质量,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各地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五、广泛宣传动员

各区县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利用重要节日和各种大型民俗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和宣传栏目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既要动员本单位、本系统、本管辖区域干部、职工、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普查,又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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