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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8年“资助育人.感恩励志”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4/2 16:06:06

各区县教科体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大海感恩于细流,方能显其博大;泰山感恩于土壤,方能显其雄浑;天空感恩于流云,方显其广阔;我们感恩于社会,方能显其自强。为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教育引导我市学生受助思源、励志进取、传递爱心、回报社会,充分展示我市教师和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敢于担当、感恩报国的精神风貌,加强师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宣传学生通过资助成长成才的典型,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感恩励志”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QQ群、校园宣传栏等媒介,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拍摄资助工作宣传片、微电影、班级板报、手抄报、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及省资助政策和感恩励志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精心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感恩励志”主题征文宣传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通过主题班会、受助师生生代表座谈会、公益活动、慈善活动、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开展感恩、诚信、励志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活动主题:“资助育人·感恩励志”。

(二)起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9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1.征文主题为“资助育人·感恩励志”,可以是受助学生在资助政策帮助下,端正学习和人生态度奋发成才的经历;也可以是受助教师甘于奉献、砥砺奋进,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表现出的典型事迹;尤其要充分挖掘和展示各地各校励志成才、感恩奋进的典型师生的典型事迹和他们的所思所悟,传递资助育人、感恩励志的正能量。

2.征文题目、字数、文体不限。为便于刊登,提倡短小精悍。要求以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突出人物个性和实践经历,传递正能量。

3.文章标题为三号黑体,居中,正文为四号仿宋。

三、表扬奖励

1.根据各区县和学校提交作品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集中在《巴中晚报》《巴中文学》上刊登发表,并通过巴中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巴中资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陆续发布。优秀作品将推荐到省学生管理中心和教育部资助管理中心。

2. 奖项设置

(1)学生个人单项奖12名,中学组、小学组一等奖各1名;中学组、小学组二等奖各2名;中学组、小学组三等奖各3名;设优秀奖30名。以上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组评选出前3名和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3)设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优秀辅导员30名,颁发证书。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受到国家资助、社会资助的师生。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区县和市直属学校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

2.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征文需后附学生(教师)个人读书、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图片1-2张,并标明学校、班级、姓名和所受资助项目;    

3.获得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等国家资助的学生,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和广州教育基金“教师资助计划”受助教师应提交作品。

4.各区县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坚持做到优中选优。每个区县至少选送50篇学生作品(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每校至少选送5篇),教师作品30篇(经开区和市直属学校据实上报),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交至巴中市贫困学生救助中心(以区县为单位,集中报送)。联络人:熊占林,上报邮箱:278928697@qq.com。

5.本次活动开展的情况直接与年底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挂钩。

6. 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凡区县和直属学校推荐上报的师生征文作品一律视为可在媒体公开刊载、传播。

巴中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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