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暨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在市交警支队四楼会议室召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意外伤亡情况,分析了当前我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校车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全市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巴州城区校车驾驶员进行了校车安全管理培训。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职责,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市校车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德平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市校车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事故,但安全隐患依然不容忽视。要全面厘清校车管理的基本要求和部门责任。按照《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思路,本着‘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以《条例》、《办法》为依据,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努力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当好召集人,把校车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来,全力加强校车管理和推进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摸清底数,早做安排,确保7月31日前所有过渡校车停止使用。要依法按照随车照管人员准入条件配备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建立健全随车照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要按照规定配备并开启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校车行驶记录仪,建立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实时监控。
关于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王德平要求,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督促各学校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尤其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课堂教育和活动体验。要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社会营运车辆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做好调查研究,在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创新探索。
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县(区)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市教育直属学校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全市涉校车单位负责人,巴中城区校车驾驶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