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大巴中附中资助纪实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中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
高度重视 完善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资助中心下发的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成立以唐渊校长为组长,政教处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各年级主任、资助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校级审核工作组。
2.各年级成立以年级组长为组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代表担任成员的年级认定工作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级科任教师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其中高中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4.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学校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每学期开学都会要求高一和初一新生、已经新转入学生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学生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积极落实 帮助到位
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很容易产生自卑、攀比心理,容易产生严重的思想压力,甚至诱发心理障碍。经济帮困是目标,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目的。因此,我们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时,高度重视、密切关怀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诚信生活、诚信学习;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滴水之恩,涌泉回报,从个人抓起,使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