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对此,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意见》从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强化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