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通知指出,到2020年,建成300所左右“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各层级示范学校积极涌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一校一章程”局面全面形成,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校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制度更加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不断深入。
据悉,创建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经复查验收合格,196所原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可重新认定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推进步骤为,2015年10月前,先期开展对196所原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复查和重新认定;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开展新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认定工作(2016年30所左右,2017年70所左右);2017年9月至2019年,巩固提高创建成果;2020年,实现创建目标。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质高效地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要注重树立创建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省教育厅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开展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校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察指导,对命名的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跟进回访督察等形式,对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行评估,如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或依法治教工作水平明显下降等现象,将按程序撤销命名。